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4-09-05 15:29
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一、民事诉讼证据举证责任分配是怎么样的

谁主张,谁举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一)凡主张权利或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只须对产生该权利或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对不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负举证责任,存在阻碍该权利或法律关系发生的事实的举证责任有对方当事人负担。

(二)凡主张原来存在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己经或者应当变更或消灭的当事人,只须就存在变更或消灭权利或法律关系的事实负举证责任,不必进一步对不存在阻碍权利或法律关系变更或消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这类事实的存在亦由对方当事人主张并负举证责任。

二、民事诉讼的举证期限有哪些规定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

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

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所以民事诉讼中举证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而且举证正常都有对应的期限,当事人一定要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果不能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的,那么一定要与法院说明情况,并提出延期的申请,因为特殊情况是可以延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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